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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 人力資源 全方位企業用工解決專家
擁有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勞務派遣許可證》

淺談爲何國企、事業單位爲何會存在“勞務派遣”這種用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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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及事業單位崗位編制有限,一個崗位有固定的人數限制,但是單位要發展,編制不夠用,活得有人幹,這時候勞務派遣的這種用工方式就出現瞭。
 
《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企業的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隻能是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勞務派遣,又稱“勞動派遣”或“勞動力租賃”,本質爲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簽訂訂立勞動合同並承擔勞動合同義務,将勞動者指派用工單位進行工作,用工單位向派遣單位向勞動者進行勞動關系管理和其他人事相關方面的管理。
 
國企單位選擇勞務派遣工的原因:
1、省錢:可降低人員招聘成本、減少人事管理成本、由派遣公司部分或全部承接企業人事性工作。
2、省事:企業人事對勞動者的管理更加簡便,提高企業管理效率,減免不少企業員工工資發放、社保局工傷申報處理的繁瑣性工作。
3、省心:企業規避勞動糾紛,特别是國企,事業單位這種全國性的大單位,社會名譽這方面會比較注重,員工關系問題轉由派遣公司處理,無需費心力於勞動糾紛問題。
 
勞務派遣對企業的好處:
1、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崗位效益、市場的工資價格靈活調整員工薪資标準,節省招聘、人員流失、人員管理等隐性用人成本,並且對人員管理更加簡便,提升人力資源管理效率。
2、規避勞動糾紛,維護企業信譽
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沒有勞動合同關系,其勞動關系隸屬於派遣單位,這樣就規避瞭與員工之間的人事(勞動)糾紛問題,有利於企業的名譽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