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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 人力資源 全方位企業用工解決專家
擁有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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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單位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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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單(dān)位同意嗎?如果單(dān)位不同意還(hái)能申請工傷嗎?

 

王先生是某工廠(chǎng)員工,在工作時,左足被重物砸傷,造成骨折。治療過程中,公司積極墊付瞭(le)醫藥費。在傷情平穩後,王先生來到公司,希望公司能爲自己申請工傷認定。

 

但此時,公司卻提出已經爲王先生墊(diàn)付瞭(le)醫藥費,不同意王先生提起工傷認定申請。

 

那麽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單位同意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dān)位未按相關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單(dān)位所在地統籌(chóu)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同時,《關於(yú)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勞社部函〔2004〕256号)第五條規定,用人單(dān)位未按規定爲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dān)位是否同意(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序。

 

即使公司不同意,王先生本人或者其近親(qīn)屬、工會(huì)組織也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申請有時效嗎?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内,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bào)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适當延長(zhǎng)。

 

用人單(dān)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單(dān)位所在地統籌(chóu)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