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倒計時!這項申報别忘瞭
注意啦! 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彙(huì)算清繳(jiǎo) 截止日期爲
5月31日!
5月31日!
5月31日!
01
哪些企業需要做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02
新辦企業是否需辦理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jì)算,納稅年度自公曆(lì)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dòng),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十二個月的,應當(dāng)以其實際經營期爲一個納稅年度。
企業所得稅(shuì)分月或者分季預繳(jiǎo)。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瞭(le)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稅務機關報(bào)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bào)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瞭(le)之日起五個月内,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bìng)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03
04
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緩繳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辦理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年度申報時,如何處理?
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發生解散、破産、撤銷等終止生産經營情形,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在清算前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内進行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款;納稅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自停止生産、經營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文章來源:河南稅務
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啓用新報表



